一、為鼓勵學科教師(英語文除外)英語能力,協助通過「歐洲語言共同參考架構 」(簡稱CEFR架構)或相當英語能力檢測,特訂定旨揭計畫。
二、計畫執行內容簡要說明如下:
(一)計畫執行期程: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。
(二)申請資格:臺南市立國民中小學現職編制內之合格專任學科(英語文除外)教師。現職編制內英語文教師請逕依本市「英語教學資源中心運作計畫」申請通過英檢之 報名費補助。
(三)申請方法簡述如下:
1、於111年1月1日至111年11月30日期間通過英語檢測之 國小教師達歐洲語言共同參考架構(簡稱CEFR架構)之B1(含B1級)以上、國中教師達到CEFR架構之B2級(含B2級)者,得補助報名費(本案補助之經費不含 資料處理等手續費用)
2、每位教師至多得申請一種英語檢測報名費補助,至高補助新臺幣4,000元。
3、申請事宜逕洽安平區西門實小林宜樺主任,聯絡電話:06-3914141分機810;電子信箱:toevelin@hmps. tn.edu.tw。
相關資訊與公告請詳見:https://tbeerc.tn.edu.tw/modules/tadnews/page.php?ncsn=14&nsn=72#PageTab1